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8月15日)即将来临之际,8月13日,蔡甸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采矿犯罪案件,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及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以及案件所涉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10余人受邀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
法庭内,气氛庄严肃穆。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清晰指控了犯罪事实,出示了关键证据,详细阐述了非法采矿行为对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双重损害。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规范有序,让旁听者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此次组织多方代表观摩庭审,不仅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有力震慑,更是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深化协作、加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同时不断深化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共同筑牢守护区域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为蔡甸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