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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法院深化三举措为道交纠纷诉源治理赋能

来源: 审管办 时间: 2023-11-13 16:18 点击量: 7709

蔡甸法院在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领域探索三举措,打通办案中梗阻,实现源头解纷加速度。机制运行以来,诉前实质性化解道交案件400余件。

一是内外发力,实现解纷+履行一步到位。深挖内部潜力完善服务,依托道交智能平台推进线上立案、线上调解,让平台转起来、数据跑起来,减轻当事人诉累。联合多元解纷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推动蔡甸交通大队、省高速交警蔡甸大队以及省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的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实质化运行,对部分金额小、事实清、争议不大的道交案件,由驻点诉调法官联动公安交警、司法局调解员、保险理赔员开展调解、理赔工作,实现解纷+履行一步到位。开展联调260余场次,诉前调解成功30余件,让35名当事人诉前拿到560余万元赔偿款,赔偿款到位率100%,无一案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是创新破局,实现调解+鉴定双轨并行。定损是破解道交案件诉前调解僵局的关键。该院盯紧问题,依据类型化侵权纠纷特点,专门针对道交案件制定诉前鉴定操作指引,明确道交案件诉前鉴定程序启动条件、规范操作流程,利用诉前鉴定意见明晰实际损失,帮助当事人在诉前预测诉讼风险,提出合理诉讼请求,以诉前鉴定鉴伤情、定案情,以诉前调解调矛盾、解民心。机制运行以来,该院道交案件诉前鉴定30件,有17件案件借助鉴定意见在诉前得到化解。为推进诉前鉴定机制长效运行,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发布《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召开交通事故案件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推进会,推动以鉴促调走深走实。

三是协同共治,实现法院+基金管理人+当事人三方共赢。构建法院+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点对点沟通机制,每月至少向基金管理人推送2次新收道交案件信息,推动基金管理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避免基金管理人另行提起追偿之诉,减少法院衍生案件发生,形成基金快速垫付、伤者及时救助、基金加速回池的良性循环,实现一判三赢。今年来追加基金管理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件42件,助力基金回池9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