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法院在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领域探索三举措,打通办案“中梗阻”,实现源头解纷“加速度”。机制运行以来,诉前实质性化解道交案件400余件。
一是内外发力,实现“解纷+履行”一步到位。深挖内部潜力完善“云”服务,依托道交智能平台推进线上立案、线上调解,让平台转起来、数据跑起来,减轻当事人诉累。联合多元解纷力量延伸服务触角。推动蔡甸交通大队、省高速交警蔡甸大队以及省保险行业协会设立的“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实质化运行,对部分金额小、事实清、争议不大的道交案件,由驻点诉调法官联动公安交警、司法局调解员、保险理赔员开展调解、理赔工作,实现“解纷+履行”一步到位。开展联调260余场次,诉前调解成功30余件,让35名当事人诉前拿到560余万元赔偿款,赔偿款到位率100%,无一案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是创新破局,实现“调解+鉴定”双轨并行。“定损”是破解道交案件诉前调解僵局的关键。该院盯紧问题,依据类型化侵权纠纷特点,专门针对道交案件制定诉前鉴定操作指引,明确道交案件诉前鉴定程序启动条件、规范操作流程,利用诉前鉴定意见明晰实际损失,帮助当事人在诉前预测诉讼风险,提出合理诉讼请求,以诉前鉴定“鉴伤情、定案情”,以诉前调解“调矛盾、解民心”。机制运行以来,该院道交案件诉前鉴定30件,有17件案件借助鉴定意见在诉前得到化解。为推进诉前鉴定机制长效运行,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发布《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组织多家保险公司召开交通事故案件“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衔接机制推进会,推动以鉴促调走深走实。
三是协同共治,实现“法院+基金管理人+当事人”三方共赢。构建“法院+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点对点沟通机制,每月至少向基金管理人推送2次新收道交案件信息,推动基金管理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避免基金管理人另行提起追偿之诉,减少法院衍生案件发生,形成基金快速垫付、伤者及时救助、基金加速回池的良性循环,实现一判三赢。今年来追加基金管理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案件42件,助力基金回池9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