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鄂蔡甸民一初字第00190号
本院定于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二号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姚贤坤与被告姜四甫、姚传四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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